2019年5月23日下午,由比较文明与人文交流高等研究院主办的“比较文明与跨文化研修班”课程第十二讲——作为弱势民族的中东欧与中国现代文学与文化,在北外国际大厦317教室成功举办。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、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、上海市比较文学研究会会长宋炳辉教授。
首先,宋教授解释了何为“弱势民族文学”:“弱势”是与西方强势民族国家相对的概念,是一种民族意识及其文学表现的客观存在,也是一种“共同体的想象”。而“弱势民族文学”在本次讲座中,是指中国视域中除西欧(及后来的北美)之外的所有民族的地区的文学,尤以东欧文学作为典型。
“东欧”作为一个冷战时期形成的地缘政治概念,不仅意味着国际区域的划分,更包含着特定的政治、历史和文化内涵。从文化角度看,东欧诸国同处东西文化的交界地带,都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,区域内各国民族间交往密切,文化习俗上又相互影响,其民族文化在差异中体现出明显的相近特征。这种特点熔铸了东欧诸国各自的民族文化传统,并在历史、文化特别是文学创造中积累了深厚、丰富而独特的成果。尤其是进入20世纪后,东欧文学更是取得了绚丽多彩的成就。100多年来,东欧地区已经有7位作家获诺贝尔文学奖,除此之外,在前后200年历史中,还有波兰的密支凯维奇、匈牙利的裴多菲、捷克的米兰·昆德拉等一大批具有世界声誉的作家。
宋教授还阐释了东欧文学与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内在关联。对于中国主体而言,东欧诸国并称,不只是一种简单的指陈行为,同时也表明了中国主体对东欧诸国共同的历史命运、文化处境和民族性格的身份认同。东欧作为一种镜像,同时也折射了中华民族现代化历史境遇的认识。
因为国际关系格局和意识形态等因素,东欧各国与中国之间关系的冷热亲疏、平坦曲折,不仅十分相似,而且往往相互牵连,这种关系状态,同样也反映在中国与东欧诸国的文学关系上。因此,居于中国主体立场讨论中国与东欧诸国文化和文学的关系时,“东欧”不仅是对一种客观对象及其固有联系的认知,在文化价值意义上,更是一种借助他者的镜像对民族主体构成、性格特征的自我审视,包括对汲取外来文学资源、传承与再创民族文学传统的内涵与方式的辨正与探索。